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职单招改革方案确定

来源: 河北教育网 时间:2015-12-09 10:52 浏览量: 432

本网讯(通讯员 马健)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精神,我省2016年普通高职单招工作方案已确定。与2015年相比,今年的单招工作呈现四大变化:

一、单招计划比例继续增大

各单招院校单列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2016年专科招生总计划的60%,这一比例从宏观上比去年上升了10个百分点。

二、扩大按类联合组考专业类范围

2015年我省首先在医学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学前教育专业和机电设备类三个专业大类进行了单招联考试点。而2016年,我省高职单招联考单招范围扩大到学前教育、医药卫生(临床医学类除外)、制造、电子信息、土建、财经、农林牧渔、旅游、交通运输和艺术设计传媒等10个专业类。继续沿用了“联考单招各专业类实施统一命题(含文化基础和技能测试)、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联合组考的单招院校使用”这一政策。

三、逐步改变“一生一校”的志愿录取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2016年高职单招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实行单考单招的专业实行两轮志愿填报和两轮录取的方式。一志愿设一所院校,考生参加该院校组织的考试,各单招院校按考生考试成绩进行首轮录取备案。二志愿填报采用公布缺额,向考生征集志愿的方式,方法与首轮相同,首轮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缺额院校的二志愿,由院校审查录取。参加征集的院校需认同他校成绩,并在征集计划中注明。鼓励实行单考单招的院校按专业类招生。

(二)实行联考单招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填报同一专业大类的5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允许院校在专业大类范围内调整计划。

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免试录取,具体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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