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今年将培养新型职业农民5000人 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就培训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来源: 河北教育发布 时间:2018-03-07 17:08 浏览量: 117 作者: 一枝梅
按照省委、省政府“双创双服”活动安排部署,今年,我省把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作为20项民心工程的重要内容,列入了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专项工程。根据工程要求,今年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工作的任务是完成培养任务5000人,20所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学校今年每校招生不能低于250人。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就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专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各试点学校要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抓紧谋划制定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思路,确定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启动并迅速投入到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中去。各市也要在省厅试点以外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
有关市教育局要指导各试点学校在4月底之前全部完成招生工作。招生学生花名册要于4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各地、各试点学校今年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要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20所试点学校除丰南、玉田、迁西县外,其它17所试点学校要全部面向贫困地区招生。
各地、各试点学校要认真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和有关会议的要求,切实抓好招生、教学、管理、实训、考核,以及培训资源整合、优质精品课程资源“培训包”研发和制度建设等工作,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学生典型,扎实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年内,各试点学校要在优质精品课程资源“培训包”研发、制度建设和优秀学生典型培养方面取得新成果,总结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若干新模式。9月底之前,各地、各试点学校每校要向省教育厅推荐2名优秀学生典型。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双创双服”活动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督促、指导试点学校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试点学校要建立“旬调度、月报送、季通报、年总结”制度,形成省、市、县、校四级联动工作机制。省教育厅将继续实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学校动态管理,并定期组织力量开展督导检查和随机抽查,对试点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扎实的学校,取消其试点资格,三年内不再纳入试点范围;对目前没有承担省试点任务,但在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中做得好的市、县、学校,将调整纳入到省试点范围,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专项工作有序推进。
相关背景
省教育厅2016年制定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确定了20所中职学校承担试点工作任务。
两年来,试点学校先后培养出1万多名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为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20所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学校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