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印发今冬明春学校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来源: 河北教育发布 时间:2017-12-18 08:45 浏览量: 347
为切实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在学校的发生,日前,石家庄市教育局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学校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师生平安。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通过校园广播、校讯通、微信群、橱窗、电子屏等多种途径,采取课堂教学、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要结合本地环境和火灾事故特点,每月(幼儿园每季)组织学生至少开展一次火灾逃生应急疏散演练,使全体师生了解消防安全基本常识,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演练要制定好预案,严防学生踩踏事故的发生。
扎实做好火灾隐患排查
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教学楼、宿舍楼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标识、应急灯是否符合要求;图书馆、微机室、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无电线老化、私拉乱扯现象;门卫、值班室、宿舍是否有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违规现象。要切实加大对学生住宿床位100张以下的小学、住宿床位50张以下的幼儿园和边远乡(镇)、村寄宿制学校的火灾隐患排查力度。
集中开展校园消防专项治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认真开展消防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十个一律”,即: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而擅自使用的场所,一律停止使用;对校内存在住宿与生产、经营、仓储“三合一”或“二合一”的场所,一律限期搬出住宿人员;对校内超市、小食堂等商业店铺留宿人员超过2人的,一律予以清理;对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专用道路的,一律要清理疏通;对学校建筑违规使用泡沫等易燃夹芯材料的,一律拆除整改;对学生住宿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对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停用整改;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源线路的,一律改正;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场所,一律予以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做到边整边改,按标准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检查维护消防水源,修订完善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预防火灾的能力。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要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对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邀请消防、安监等部门专业人员到校指导,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并录入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并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集中开展彻底整治;对学校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较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并在未整改到位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