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实施意见: 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 加快教育领域融合创新发展

来源: 河北教育发布 时间:2017-09-13 08:20 浏览量: 363 作者: 一枝梅

为深化社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吸引各类投资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对医疗、教育等领域融合创新发展提出要求。



放宽行业准入

制定出台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设置的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各项审批的条件、程序和时限,提高部门内各环节审批效率,加强协作配合,并联范围内的审批事项不得互为前置。推广网上并联审批,实现审批进程可查询。

落实土地税费政策

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将学校闲置校园资产作为教育储备项目,统筹用于地方教育事业特别是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

促进融合创新发展

加快教育领域融合创新发展。放宽民办培训机构准入条件,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创新监管方式,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培训领域,促进民办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对人才引进成效突出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奖励;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符合政策条件的,享受我省引进人才个人所得、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职称评聘、“服务人才发展绿卡”等优惠政策。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流入我省的随迁子女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同时提供父母《就失业登记证》、家庭居住证和高中阶段学籍证明,即可在我省参加高考。

分享:
如何强化学校体育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热门文章

免费获取备考攻略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