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确保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
来源: 河北教育发布 时间:2017-09-07 08:52 浏览量: 265 作者: 一枝梅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通知》针对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提出“三避免、一落实”的工作举措,即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辍学、避免因贫失学辍学、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落实政府及社会各方控辍保学责任。
《通知》提出
坚持依法控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一是强调政府要履行控辍保学的法定责任;二是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落实家长责任;三是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
《通知》提出
提高质量控辍,避免因学习困难或者厌学而辍学。一是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提高学校的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二是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三是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
《通知》提出
落实扶贫控辍,避免因贫失学辍学。一是要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二是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完善扶贫助学工作机制,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升学的信心。
《通知》提出
强化保障控辍,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一是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等交通问题;二是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三是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落实,《通知》强调,应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对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年辍学率超过控制线的县(市、区),不得评估认定为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同时,建立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按照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