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报告 河北省多项措施受肯定

来源: 河北教育发布 时间:2017-08-23 08:28 浏览量: 199

8月21日,教育部发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报告》,报告显示,各地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有力有效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组织5个督导组,对河北、山西、内蒙古等10个省(区)进行了实地督导,重点督查各地工作开展、供餐管理、食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宣传教育以及相关省(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工作进展情况等7个方面24项内容,确保到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

报告显示

各地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认真贯彻有关政策措施,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加大管理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各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善供餐条件,规范食堂日常管理,加大培训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三是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各地认真贯彻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四是推动公开公示,做好宣传教育。各地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利用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及时公开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有关政策措施,普及科学营养知识,推动营养改善计划更好实施。

报告显示

河北、山西等10省(区)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工作,采取了诸多有力措施,确保全覆盖工作的顺利推进。

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河北制定《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规范食堂会计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推动公开公示,做好宣传教育

河北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使家长和社会清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是“免费午餐”,更不是国家“全包”,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

加大投入力度,落实专项资金

河北先行给予各地方试点县一次性补助经费,省级财政下达资金2.05亿元,占地方试点县年度资金需求预算的80%,保证了地方试点顺利启动实施。

加强工作指导,开展业务培训

河北围绕新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管理以及学校营养配餐,举办试点县培训班,并印发《河北省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对地方试点县管理人员进行政策指导和专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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