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保证学校法治教育“四落实”
来源: 河北教育发布 时间:2017-03-24 08:40 浏览量: 375
日前,石家庄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切实保证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进一步增强学校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树中小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公民意识。
落实法治教育课时
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利用地方课时开展法治教育教学,根据各年级不同情况,每周或隔周安排1个专设课时,确保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法治教育课时安排不得与班会、政治、健康、心理等课程混淆,不得被其他教学内容占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学校法治教育课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法治教育“专课专设,专课专用”。
落实法治教育教材
市教育局组织国内法学、教育学专家编写的《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已编印完成并发放至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分学段将《读本》发放至辖区内中小学,《读本》数量需保证各班级能够正常开课,提倡各班级按照循环教材使用。现有《读本》缺口部分,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可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或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另行订购,但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落实法治教育师资
各学校要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配备1至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不具备条件的,可以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多校联合聘用法治教育课专任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录用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担任法治教育专任教师;提倡各学校从法院、检察院、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聘请专业人士,担任学校的校外法治教育辅导员,对学校的法治教育进行指导和帮助。
落实法治教育经费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支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教育普法网站建设和教师法治培训、法治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学校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此外,石家庄还将加快推进县级青少年法治基地建设,创新基地教育模式,打造适合青少年特点教育平台,完善轮训机制,建设成为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场所。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探索设立具备一定实践性、互动性教学功能的“法治教育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