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8个县(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
来源: 河北教育发布 时间:2016-11-29 09:03 浏览量: 318
11月26日,河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督导检查反馈意见会在石家庄举行。会议认定我省28个县(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副省长许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21日至26日,督导检查组分8个小组对我省提出申报的28个县(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260所,其中小学171所,初中5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完全中学6所,特教学校4所,教学点16个。
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112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15341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检查结果显示,28个县(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至此,我省共有91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组长、国家督学、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姚喜双代表督导检查组向河北省反馈了意见。姚喜双指出,河北省继前三年63个县通过国家认定后,今年又有28个县接受国家督导检查,成效显著。督导检查组还指出了28个县(区)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建议。

许宁代表河北省人民政府接受意见。许宁强调,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把此次督导检查作为新契机和新动力,落实要求,改进不足,让中央决策部署在河北落实落地。整改一定再彻底,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力度一定再加大,完成国检任务的县(市、区)要给予奖励,逾期未完成的要通报问责,确保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标准一定再提升,在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等方面,出新招、下大力、见真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新贡献。

省政府副秘书长李靖,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省教育厅副厅长李胜利,省教育厅总督学韩爱丽出席会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单位负责同志,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人,10个设区市和定州市的主管市长、教育局局长、督导室主任,28个县(区)主管县长、教育局局长参加会议。
